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10年10月8日8:00至16:00带上以下材料到我校人事处(新校区办公楼3018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式3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一吋免冠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书(按要求粘贴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面试于10月10日在我校老校区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内容为该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内容,题目自定。教辅人员和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面试,围绕“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自定题目进行阐述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
四川文理学院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