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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30 作者:保卫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现将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预征报名的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2.冬季征兵时,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不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征兵时在学校当地直接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应征报名,初定兵后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3.女兵不进行网上预征报名,冬季征兵时根据当地征集公告报名应征。
    4.报名时请阅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征集。
    5.认真阅读大学生预征报名网站中关于预征网上报名、预征流程的网报公告,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者报名无效。
    6.用户网上报名前,请先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7.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页面显示的各项信息,请务必仔细阅读。
    8.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
    9.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
    10.管理部门开始审核工作后,学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二、毕业生入伍流程
    网上报名阶段:4月初至6月1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2010年毕业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公网入口)
http://zbbm.chsi.cn/(教育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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