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分片区报名和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原则,我校作为达州考点只接收达州市、巴中市美术类考生的报名与专业考试。不受理非本考点所属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考生的报名事宜。
2.考生本人须持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于3月26日到四川文理学院南坝校区灯光球场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并领取《四川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家长、带队教师等人员均不能进入报名现场。凡需要《四川省2010年艺术类招生报考指南》的考生须另行支付购书款10元。
3.考生报名后,应到我考点公告栏对应本人所在考区和考室,熟悉考试要求、考试规则和各科考试时间。同时,并逐一核对《四川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避免因为信息差错被监考人员拒绝参加考试。
4.达州考点的考场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南坝校区和达县南坝小学。
5. 3月27日10∶00,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用笔到指定的考室熟悉考试环境,同时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组织的《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考试规则》的学习,并认真填写《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签订《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完毕后,须经监考人员验收无误并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室。
6.考试科目和时间:
①色彩3月27日14︰00-17︰00
②素描3月28日9︰00-12︰00
③速写3月28日 14︰00-15︰00
7.各科考试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在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将被拒绝进入考室并按缺考处理。
8.考生凭《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报考证》和《四川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在考试期间,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报考证》和《四川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
9.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自带画具(画板或画夹、画架、小水桶、小凳子、颜料、画笔与毛巾等),其中:
①画板或画夹的规格尺寸不能大于四开;
②画板或画夹上不得有任何刻画或图案;
③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10.进入考室的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且易于造成夹带的书籍、画稿与杂志,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和数码照相机、MP3等具有储存或摄像功能电子设备。如因不慎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室的,考生应主动存放在考务工作人员指定的考室内规定的位置。对于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且又未搁置在指定位置而出现的违规行为,考点办公室将报请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1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对违反考场纪律或肆意扰乱考场秩序的人员,考点办公室有权终止其考试,直至移交有关部门,并依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在考试期间,考生应爱惜考场内的公共设施与花草、树木。不得随意在任何地方乱涂乱画,不得搬动考室的桌凳。
13.在色彩科目考试时,考生须自带干毛巾且勿将颜料、污水洒在考场地板和墙壁上。考试结束时,应自觉将污水倒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对肆意污损考场设施者将按考点办公室有关规定处理。
14. 本次专业考试所用的考室均经过专项抗震鉴定,请考生放心参加专业考试。考生在考前熟悉考场时,须了解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场所。考试期间如发生余震,考生要沉着冷静,切忌慌张,一定要听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任何情况下,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考生要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尤其不得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或有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凡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若自愿放弃考试,在离开考室时,须在《离开考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确认表》签字确认,并在安全场所的指定区域休息,离开考点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规则规定的时间范围。考点对自愿放弃继续考试的考生不再组织补考。
15. 2010年各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考试报》201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向社会公布,具体的招生学校、专业名称及代码、计划数、专业类别、投档模式、收费标准等均以该合订本中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查阅,凡错填乱写将直接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16.考生凭《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报考证》于5月4日至5月5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专业考试成绩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或需要查询有关事宜的考生可在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凭《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报考证》和《四川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到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申请查询。考务办公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17.△敬告考生:请不要轻信校外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考试宣传,以免你的权益受到损害。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慎重对待,避免上当受骗。若因轻信不实宣传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祝愿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