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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09年外宣稿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9 点击:

院内各部门:

    根据学院外宣稿件奖励的有关规定,请2009年度在校外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发表或挂出、播出正面宣传我院新闻稿件的作者,将作品原件或复印件于2010年1月1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王晶老师处,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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