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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0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8 点击:

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对2009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对我校开展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原则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4]22)精神,结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意见、原则,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将纳入高校职称结构比例进行管理。针对我校目前岗位设置情况及各类专业技术结构现状,今年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重点集中在高校教学系教师系列。

2、条件控制与指标投放相结合原则

根据学校目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现状本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不实行指标投放但须严格评审条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实行指标投放,差额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员需达到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年限,否则作破格处理。

3、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除属免试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获得所评审系列要求的相应级别全国职称外语、全国职称计算机统考合格证书(通过四川省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三、申报职称需提交的材料及须知

9月6日前,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老师请到人事处登记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部门和系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并签注推荐意见的个人申请书(申请书样表附后)。

2、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交纳评审费和申报高职的专家鉴定费(第一次申报高职的专家鉴定费由学校负担,第二次申报的由本人承担)。

3、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需交免试申请一份。属年龄免试的同时交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一份;属学历免试的同时交学历证书原件并复印件一份;符合其它免试条件的同时交相关免试证明材料一份)。

4、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用于审查登记)。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用于审查登记)。

6、拟评正副高职的人员,应向人事处交2篇(各一式两份,共4份)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著、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将封面、目录、文章、封底一同复印)。所交的代表作应当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并公开发表或出版。代表作由人事处统一送同行专家鉴定。

请各相关部门及老师注意申报的时间安排,过时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8月1

附申请书样表: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所在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担(兼)任

党政职务

 

 

健康

状况

 

 

参加工

作时间

 

来校

时间

 

现从事专

 

 

何时从何单位调入

(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注明

 

学历

各阶段学历情况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注明成教生或统招生)

 

专科

 

1、不能只填写最后学历,要求请详细填写各阶段学历情况。

2仅限于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历情况,不含在职硕士等。

本科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学位

学士(何时、何校、获何种学士学位)

 

硕士(何时、何校、获何种硕士学位)

 

博士(何时、何校、获何种博士学位)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时间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

学科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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