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文理交易中心〔2017015〕(X)号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拟对音乐与演艺学院钢琴调律维护服务以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四川文理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钢琴调律维护
二、资金预算
预算价36250.00元(大写:叁万陆千贰佰伍拾元整),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此价为包干价,包含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对音乐与演艺学院125台钢琴进行定时调律、维护,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基础耗材。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6日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招投标公告”栏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货物采购公告”栏下载。
供应商报名:自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每天08:30-11:30,14:30-17:30到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4018室现场报名,也可邮寄报名材料(确保2018年6月5日17:00前寄到)。
报名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1.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将对投标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取消其报价或中标资格。
2.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6月6日15:50前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2份(正、副本各1份,请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正本”副本字样),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后递交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办公楼4018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报价应包含: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货物价、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费用(即交钥匙价)。投标文件还应包括:
(1)报价承诺函;
(2)投标人是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4)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报价单。
3.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6日15:50。
2.开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暂定)。
八、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投标供应商代表参与下现场公开开标。在符合货物质量规定的数量、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产品质量标准及本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并收到结算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老师:0818-2796632
附件:招标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