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文理交易中心2017X025
四川文理学院拟对校医院药品采购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名称及预算
校医院药品采购项目;预算价363475.00元(大写:叁拾陆万叁仟肆佰柒拾伍圆整),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招标内容
校医院日常用西药、中成药(详见招标文件“校医院药品需求清单”)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本次招标采购药品的生产或销售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招标文件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9日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招投标公告”栏、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货物采购公告”栏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供应商报名: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8日09: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4018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五、投标要求
1.本项目须在11月28日17: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潜在供应商以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查的方式获取投标资格。
2.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11月29日15:00前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后递交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办公楼4018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报价应包含: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货物价、运输、税费等费用(即交钥匙价)。投标文件还应包括:
(1)报价承诺函。
(2)投标人是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鲜章)。
(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4)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6)报价单。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六、开标原则及时间、地点
1.开标原则:符合招标条件的经销商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开标。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15:00。
3.开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暂定)。
七、评标办法
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投标供应商代表参与下现场公开开标。在符合货物质量规定的数量、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由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选聘;
2.对于中标后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企业,将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并在以后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项招标中再不接受其报名;
3.按月或按季度分批次供应药品,每月或每季度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并收到结算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4.公告的解释权归四川文理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项目咨询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18—2796632。
附件:校医院药品采购招标文件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