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拟购置金工实习耗材一批。现以校内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
川文理交易中心〔2017004〕号
二、招标项目
四川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金工实习耗材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自筹资金。预算价18133.4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金工实习耗材采购需求清单”)。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器材的生产或销售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招标文件自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30日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招投标公告”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gov.cn/)。
供应商报名:自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09: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4018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七、投标要求
1.自行制作投标书(一本正本,一本副本),标书件必须密封,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标项目名称等;
2.投标时必须提供与标书内容相对应的实物样品,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实物留存备验,其它退回;
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将对投标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潜在供应商以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查的方式获取投标资格。
5.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2017年9月30日15:00前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时,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后递交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4018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报价应包含: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货物价、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费用(即交钥匙价)。投标文件还应包括:
(1)报价承诺函;
(2)投标人是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4)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报价单。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莲湖校区行政楼401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十、评标办法
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投标供应商代表参与下现场公开开标。在符合货物质量规定的数量、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由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选聘;
2.对于中标后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企业,将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并在以后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项招标中再不接受其报名;
3.按产品质量标准及本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并收到结算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4.公告的解释权归四川文理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项目咨询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18—2796632。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招投标公告”栏(http://gzc.sasu.edu.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6632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22日
附件:川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金工实习耗材采购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