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四川文理学院中长期贷款合作银行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述
四川文理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批准总投资2.1亿元、贷款总需求1.68亿元,用于人才培养基础实验室建设、条件保障服务、万达开川渝统筹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重大仪器设备购置。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服务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批复,应为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21家银行在达州开设的分行或支行(附件1)。每家银行仅接受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要求
1.贷款要求
(1)贷款期限:15年。
(2)贷款金额:在1.68亿元授信额度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贷款的金额、期限等,按年计息,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具体以当年商定的补充协议为准。
(3)贷款银行不得要求学校以抵押、担保方式贷款。
(4)贷款投放:学校将根据资金实际使用需要,向银行提出发放贷款要求,银行应完全响应相关要求;并在收到贷款需求后,将所需贷款足额发放至指定账户,且提供借据及合同,确保贷款资金不截留。
(5)比选人中选后,须在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35日内放款到位。
2.其他要求
(1)服务商应负责及时、安全、准确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并提供实时查询服务和定期对账服务。
(2)上门服务,3个工作日内送达合同及各类票据回单等。
(3)若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学校;
五、比选应提交的资料及比选标准
(一)应提交的资料(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诺函(附件2)。
3.授权委托书(附件3。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如参加报价的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后有授权委托书模板。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贷款利率报价表(附件4)。
6.贷款融资方案(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方案须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政策执行风险,由银行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比选标准
本次所报贷款年利率最低者,为本项目意向合作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所报利率相同,按银行自愿额外投入学校的资金最高为准;提供自愿投入学校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具体投入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如自愿额外投入学校的资金相同,则随机抽选。
如只有一家报名,则直接进行谈判,贷款年利率以谈判结果为准。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10点。
2.比选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781889551
附件: 1_1_1_比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