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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批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编辑:宣传部 点击:

一、项目概况:为保障四川文理学院2024年第二批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用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汽车租赁服务公司。本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要求:具有车辆租赁服务经营范围,并取得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业务备案。

三、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

(1)车辆租赁需求清单

1.车辆类型:17座中型商务车2辆;5座小轿车21辆(或5座越野车6辆、5座小轿车15辆)

2.车辆报价:以每天每台单价报价,市区内费用包含租车费、劳务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市区外油费和过路费据实报销。

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

4.使用地域:

(1)中型商务车:达州市主城区内

(2)小轿车:达州市主城区内、金垭机场与学校间往返、重庆江北机场与学校间往返

5.结算方式:趟次结束结算

6.颜色要求:为体现专业认证的庄重性与严肃性,除中型商务客车外,租赁的小轿车或越野车不能具有明显行业特征,小轿车统一为黒色。

(2)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1.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况良好,符合公路行驶法定条件;

2.驾驶员必须具备法定资格,无精神病史及吸毒史;

3.车身干净、车内整洁,无异味;

4.一车一联络员,听从联络员的安排指挥;

5.租车期间,保持充足睡眠,不参加任何宴请娱乐活动;

6.非使用期间,驾驶员间聊天切忌高声喧哗;

7.非专家主动提出抽烟,在车内不许吸烟;

8.行车期间尽可能不接电话,或用耳机接听快速回话后挂断,手机不与车载蓝牙连接外放声音;

9.承租方提供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的工作餐。

四、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万元;

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4

结果情况公告

采购结果在四川文理学院招投标网站(https://www.sasu.edu.cn/index/ztbgg.htm)以公告形式发布。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且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采购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文理学院招投标网站发布1个工作日后,7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2、提供参与采购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提供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6、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车辆租赁服务经营范围,并取得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业务备案。

注意: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3、以上响应文件需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四川文理学院。

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

3、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道路驾驶交通规则,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确保行车安全。

4、费用结算和付款方式: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单价报价和实际用车数量据实结算相关费用。以每天每台单价成交报价计算最终费用,市区内费用包含租车费、劳务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市区外油费和过路费据实报销。总费用不超过6万元。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并无违约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4016办公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评审办法:

若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仅有一家参与投标,在该供应商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下,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若超过两家及以上,则在供应商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下,以5座小轿车单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九、项目咨询和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386075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11-12.docx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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