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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3月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点击: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资格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行政管理岗、政治辅导员岗、教辅岗、实验岗

现场复审时间:3月25日 8:00--18:00的工作时间

现场复审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学术报告厅A、B厅

2.专任教师岗

网络复审时间:3月15日8:00--3月18日18:00。请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上述规定期间内,将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确保材料内容清晰)打包压缩后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文学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1+张三),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scwlxyzp@126.com,复审结果以邮件回复。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到考生,如有疑问请于3月18日18:00前拨打咨询电话。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获得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专任教师岗为电子版报送):

1.《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专任教师岗应聘人员于承诺人签名处手签后报送扫描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有服役要求的需提供服役/退役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技能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不能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行政管理岗、政治辅导员岗、教辅岗、实验岗考生准考证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发放,考生请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及时领取。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1.行政管理岗、政治辅导员岗、教辅岗、实验岗

岗位类别

考试类别

日期

时间

地点

行政管理岗

笔试

2022.3.26

8:00-10:00

莲湖校区

博文楼

面试

2022.3.27

8:30-18:30

政治辅导员岗

笔试

2022.3.26

10:30-12:30

面试

2022.3.27

8:30-18:30

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教辅岗

专业实操

2022.3.26

14:00-18:30

莲湖校区图书大楼

面试

2022.3.27

8:30-18:30

莲湖校区

博文楼

化学化工学院

实验教师岗

专业实操

2022.3.26

14:00-18:30

南坝校区化工实验楼

面试

2022.3.27

8:30-18:30

莲湖校区

博文楼

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

实验教师岗

专业实操

2022.3.26

14:00-18:30

莲湖校区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

实验室

面试

2022.3.27

8:30-18:30

莲湖校区

博文楼

2.专任教师岗

岗位类别

考试类别

日期

时间

地点

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岗(非技能测试)

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

2022.4.9

8:30-18:30

线上面试

音乐与演艺学院、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技能测试)

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含专业技能测试)

2022.4.9

8:30-18:30

莲湖校区(具体考室由学院通知到考生)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者职业责任感、语言表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姿教态、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专业试讲题目由各二级学院确定,试讲使用PPT或板书。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2.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实验教师岗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以实验操作为主的实际操作能力。

考试总成绩=专业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行政管理岗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范围为高等学校教师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相关综合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政治辅导员岗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范围为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时事政治等相关综合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行政管理岗、政治辅导员岗、教辅岗、实验岗入围面试比例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专业实操)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专业实操)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预计于3月26日20:00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确定拟录人员

各考核组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排名综合评议确定拟录用名额和成绩排序,人事处审核对各考核组综合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同意,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四、体检、综合考核和审查

拟录人员由人事处、校医院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人事处、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心理调适能力测试。人事处负责综合考核和审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体检、综合考核和审查的拟录人员在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实行聘用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或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体检、综合考核、审查和公示各环节出现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

2.考生须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不得到校参加考试。

3.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二)考试当天要求

1.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外,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4.如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5.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专业医护人员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实行隔离措施或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若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还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文理学院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后执行。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8-2790069(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8-2790019(四川文理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 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人才需求一览表(二级学院专任教师)网络复审人员确认使用

                                                                                            四川文理学院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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