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教育局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现就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荐范围
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会贤达等各界人士中优选聘用。
二、资格要求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应长期居住市域内,同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认真履行职责;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四)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状况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放宽至70周岁,且本人自愿应聘。
(五)有行贿受贿、违纪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拥有国外居住权、个人失信问题等情况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
(二)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开展全市校外培训督查调研工作。
四、申请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1)《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3月24日前将附件1及附件2电子版(须附上电子照片)报人事处邮箱scwlrsc@126.com,不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沈老师 2790069
附件:1.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汇总表
2.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
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