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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0〕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35号)有关规定,现启动我校申报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每所高等学校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在川重大创新平台有设岗引才意愿的,推荐名额不受限制。本项目校内学院组织推荐工作暂不限名额,学院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见附件),按照文件要求于2023年4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见附件)的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14办公室。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报学校研究,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的申报材料,不通过网上报送,将相关电子文档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按程序单独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学院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汇总后的《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2023年版本)》1份,请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4.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1份(拟设岗引才单位与拟聘专家达成的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5.有关附件材料1份

(1)拟聘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聘任意向书、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电子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将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汇总后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Excel格式)、《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样本)》电子文档,详见附件,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 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相关材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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