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请校内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员工集中进行一次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坚守育人初心,涵养高尚师德,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现将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学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二、学习主题
坚守育人初心,涵养高尚师德,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三、学习内容
(一)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三)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文理〔2019〕106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学习的组织领导,认真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广大教职工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二)加强自查自纠。在组织学习讨论基础上,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要对照师德师风和典型案例进行自查自纠,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师德师风建设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请各二级单位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学习照片、学习签到表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于4月28日下午17:00前报送,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人 事处人事科弘德楼3018室。
联系人:张老师 马老师
附件:1.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3.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文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