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切实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保密和交通安全工作。扎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后勤服务部门及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将清明节值班安排于4月1日前报校办公室(行政楼3011)和保卫处(行政楼1016)。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19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docx
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