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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10 作者:詹廷辉 编辑:唐秀君;审核:姜仕华、周頔 点击:

10月10日,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在莲湖校区召开。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帅胤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对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晓宗宣布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

会议指出,巡察是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实践创新,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职责的政治监督。学校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师德师风、申硕攻坚、教学科研、创新创业、发展规划、实验实训、师范专业认证、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师生急难愁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的责任、作风、腐败等问题。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落实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依法决策,以及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会议要求,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等要加强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共同查找问题。各巡察组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授权和任务分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干部要服从巡察组的教育监督管理,严守纪律规矩,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自觉维护巡察干部形象。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将对化学化工学院党委、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科技处党支部、发展规划处党支部、创新创业党支部、实验实训中心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党委巡察办负责人、参加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全体同志,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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